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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情况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12-26  

2016年7月《国土资源》发布了《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调研报告》,该调研报告是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联合经研院组成的调研组实地调研后完成。

据统计,全国23个省基本完成了国有地勘单位的分类工作,得到各省编办的批复,8个省区的国有地勘单位未完成分类工作。中央管理国有地勘单位未完成分类工作。

       从各省已经批复文件的情况看,各省地勘单位分类主要体现在:
一是多以公益类为主。据统计,在已完成的407家地勘单位分类中(陕西省的数据未列入计算),划分为公益类地勘单位的比例高达93%。其中:公益一类124家,占总量的30.5%;公益二有257家,占总量的63.1%;生产经营类13家,占总量的3.2%。还有部分省区的后勤服务或培训机构等13家单位列为暂不分类,将按照省(区)政策统筹处理。
二是整合优化,进一步明确公益服务职能。广东、湖北和海南等省将原地勘局更名为地质局;广东省地质局将所属的10个地勘单位加挂了“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中心”的牌子;湖北省地质局对所属地勘单位进行了更名,将10个地勘单位加挂了“湖北省**地质环境保护站”的牌子,明确了公益性职能;北京、安徽、宁夏和新疆等省(区),按照政府的要求,对所属单位围绕核心业务进行清理规范、合并、更名或撤销,分流人员、收回了部分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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